一是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市、县两级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分级共建、多媒体公示,以点带面、以用促建”原则,实现应公示尽公示。截止2019年6月,全市共公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信息 2315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13条。
二是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全市2000余家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实行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作出安全承诺,员工向企业作出安全承诺,实施企业各个层级直至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向本单位工会及其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诚信情况。
三是积极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2019年1月,召开了全市生产安全领域“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工作推进会,并就全市信用警示约谈及信用修复有关常识进行了培训,在会上通报了全市煤炭领域23家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过程中,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凡是符合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的企业均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者具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的企业进行“黑名单”管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企业实行守信激励,正面激励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诚实守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