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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代池坝煤矿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4-06 浏览量: 分享: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代池坝煤矿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代池坝煤矿

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元)应急罚〔2022大队2

处罚决定时间

2022.4.6

处罚事由

1.1345综采工作面液压泵站现场运行时表显值为28.5MPa,与《31345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规定液压泵站的设定值为30MPa。2.31345综采工作面回风巷与+391m区段交叉处存在人员、车辆同时运行的情况,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处罚依据

第1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2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给予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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