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5号)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计划》、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0号)精神,现将广元市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现场资格复核、身体初检(以下简称复核、初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核、初检时间
2019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每日8:30-12:00,13:30-18:00)。
二、复核、初检地点
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220号,八二一小区对面)。
三、复核、初检内容
(一)复核内容。主要复核报名对象的身份证、居住证(外省户籍提供)、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表彰奖励、退伍证、同意报名证明和各类资质材料等原件,有无评残记录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首次招录非正常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况,对招录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服役经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复核。
(二)初检内容。按征兵要求开展身体初检(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制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在复检中将取消录用资格),现场资格复核必须本人到场。身体初检结论由市招录办现场确定。
四、复核、初检人员
以省招录办下发的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为准(见 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核、身体初检名单)。
五、注意事项
1、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居住证、同意报名证明和各类资质材料等原件,审查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证明原件及同意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
2、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进入招录考核。
联系人:李队长 联系电话:0839-3370003,18584170517
广元市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
2019年10月10日
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核、身体初检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