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9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8〕6号)以及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8〕1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系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川安监〔2013〕238号)要求,2019年10月16日,我局组织技术专家组对《剑阁县金俊陶土矿有限公司下寺镇陶土矿2019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进行评审,瓦斯等级鉴定单位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专家组形成“同意通过该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评审”的意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川煤矿山装备检测有限公司瓦斯鉴定资质符合要求。
二、瓦斯等级鉴定现场数据采集严格按《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要求进行,时间选择合理、测点布置符合要求、计算公式正确、鉴定结论定性准确。
三、鉴定报告符合《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要求,附件齐全、完整。
四、请你县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加强矿井通风瓦斯和煤尘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瓦斯防治措施,强化日常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防止瓦斯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