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元市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广应急〔2019〕146号)和《广元市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工作要求,2019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抽调苍溪县、剑阁县、昭化区应急局执法人员,聘请中石油、中石化专家共计20余人,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井场57处,其中:开发井41口(含2口回注井,4口长停井),正钻井16口(3口已钻完,正进行设备拆除作业,8口正处于场地平整阶段)。填写专项执法检查表47份,排查安全隐患40处,制作检查记录35份,当场责令整改24处,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4份,责令限期整改隐患16处,经整改已复查14处,其余2处正在整改当中。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现场给予指导,责成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下一步将继续对照相关要求,对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