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广元市恒太铝业有限公司 |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广元市恒太铝业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元)应急罚〔2022〕二大队1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8.16 |
处罚事由 |  1.铸造车间未使用冶金桥式起重机。2.铸造车间 3 吨天然气熔铝炉未设置应急储存设施;烧嘴天然气管道未设置防突案件基本情况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贰万元(¥2000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