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督导办法》(川安办〔2018〕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经省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将荥经县等6个县(区)确定为2019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
存在问题 依据:
1. 荥经县 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 《督导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地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3人及以上的。”
2. 旺苍县 存在一处煤矿(四顺煤矿)擅自打开多处密闭组织生产。 《督导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存在煤矿擅自打开密闭组织生产建设作业活动的。”
3 .资中县 发生一起瓦斯事故,死亡4人、受伤2人。 《督导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4. 万源市 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且存在一处煤矿(右岸口煤厂)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督导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地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3人及以上的”, 第二款第5项:“存在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5. 前锋区 存在一处煤矿(广安市宏泰矿业有限公司)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 《督导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5项:“存在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6. 通川区 存在一处煤矿(杨家沟煤矿)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 《督导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6项:“存在不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审核制度,未经审核同意,煤矿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