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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29 浏览量: 分享: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广元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广应急〔2020〕88号)。现解读如下:

建立应急指挥协同机制抢险救灾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军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在地方党委、政府(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军队各级指挥机构按照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指挥。必要时,广元军分区、武警广元支队派出现场指挥协调小组加入市级抢险救灾现场联合指挥部,加强部队行动协调指导。市应急管理局作与广元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和武警广元支队参谋部建立协同对接渠道,落实“点对点”热线电话、传真等联通手段,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情动态通报、任务需求对接、联合行动协调等工作。

常态业务协调机制广元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和武警广元支队参谋部以及其他驻广部队单位相关业务部门,与市应急管理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驻军部队设置1名协调官(原则上由副团职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和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协调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工作。

军地联训联演机制驻军部队依据《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军队参加抢险救灾预案;应急管理部门在组织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和拟订年度应急演练方案时,要发挥驻军部队人才优势,邀请部队人员共同参与,明确驻军部队工作任务和职责,确保军地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并应积极组织开展军地抢险救灾联训联演。

灾情通报会商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向驻地军队通报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事发地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响应措施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等情况。驻地军队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已掌握的灾情信息和部队遂行抢险救灾行动等情况。

灾情联合勘察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对灾区实施全方位、不间断勘察。出现复杂条件下的重大及以上地震、地质、水旱、气象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地方请求,军队按规定调用必要的专业力量及专业装备协助做好侦查、勘测搜寻定位等工作,安排专家参加现场勘测评估等工作。

兵力需求提报机制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具体事宜由市应急管理局办理。在灾情险情紧急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驻军部队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动用民兵由事发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报,并通过当地人武部报军分区备案。军队各级受理地方需求后,按兵力调动批准权限规定及时办理。

应急资源协同保障机制军地双方共同做好参加抢险救灾行动的交通(含空域)、通信、医疗、防疫、宿营、水电、油料、物资等保障协同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为任务部队提供必要的物资和装备器材保障,协调铁路、交通、民航、气象、公安、电信等部门提供便利,派出专业人员指导部队开展抢险救灾行动。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向任务部队提供掌握的测绘地理、气象水文、森林资源、卫星影像等相关资料;军队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事发区域军用地图、正射影像图、航天航空摄像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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