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邹自景书记批示精神,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县区常态化开展长滩河清漂保洁、“清四乱”及妨碍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流经县区持续开展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苍溪、旺苍两县相关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成立清漂保洁、“清四乱”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共组织召开县、乡河长制工作专题会及推进会38次。二是强化河道巡查与治理。今年以来,苍溪段开展常态化巡河137次、清漂保洁21次、“清四乱”15次、行洪问题排查整治22次,整改问题5处,旺苍段采购生活垃圾收转运车1辆、三轮垃圾收集车5个、垃圾桶60个、累计出动人力80余人次,清理各类垃圾、行洪障碍物400余斤,确保长滩河河道清洁、行洪畅通。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5.12”防灾减灾日、“赶场天”等时段,通过“村村响”、大喇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32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张贴宣传资料、横幅4200余份(条),现场解答群众问题340余人,不断增强群众护河保水意识。
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长滩河(广元段)河长制工作,认真履行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苍溪县、旺苍县的相关部门及乡镇共同推进长滩河河长制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在加强水环境保护、执法监督、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长滩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