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安办统一安排,2月20-21日,省安办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第五组会同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两个小组对广旺公司代池坝煤矿、旺苍县白水煤矿、利州区三军煤矿、朝天区屋基坪煤矿、朝天区煤管局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根据发现隐患问题与相关县(区)监管部门交换了工作。
督查组检查广旺公司代池坝煤矿时发现9条隐患,已移交川北分局依法查处;检查旺苍县白水煤矿时发现9条隐患,要求白水煤矿按照高风险煤矿“体检”工作要求重新开展自检自改;检查利州区三军煤矿时发现隐患11条,责成利州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督查组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一是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认真汲取省内近期发生的煤矿事故教训,坚决消除侥幸、麻痹思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把矿工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实现“零死亡”目标。二是有效防范煤矿事故。深入总结分析广元市近几年年初发生事故、全年工作被动的原因,针对性采取措施,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及开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抓好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对督查发现的个别高风险煤矿,自检自改重视不够,工作应付、走过场的,将按国家煤监局要求严格执法,从重处罚新发现的隐患和不及时整改隐患的行为。四是抓好煤矿机械化改造攻坚行动。认真贯彻执行省煤矿机械化改造攻坚行动文件要求,督促煤矿加快机械化改造进度。五是全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的检查、验收、申报、认定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