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厅做好中央在广工矿商贸企业和省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在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接受省地震局的业务指导。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重特大事故遏制,促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2020年专项整治基础上,推广先进经验,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清单制运用,让清单从建起来向用起来转变,将清单和双控紧密结合,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清单内容更好落地。严格监管执法,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牢牢守住基本盘。持续推进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责险工作。
二是抓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促强基固本。积极推进执法机构、乡镇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抓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行军(警)地联防、联训、联指、联战、联保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科学编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抓好《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加快省区域应急救援广元基地建设。
三是抓好灾害监测预警,促防灾减灾。全面落实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工程治理、转移避险等措施,做好应急力量、预案、物资等准备,坚决防止小灾造成大祸。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等方面突出问题。抓好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试点性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积极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统计上报灾情信息。完成2020年洪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任务,做好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健全完善全市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备勤,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广元应急管理科技信息中心(二级)
3、广元市减灾事务中心(二级)
4、广元市应急保障中心(二级)
5、广元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二级)
6、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二级)
7、广元市矿山培训中心(二级)
三、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19.9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69.52万元增长1.82%;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707.9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69.52万元增长33.89%。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259.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85.09万元,公用支出340.9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448.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07.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819.98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05万元、农林水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94.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19.98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2769.52万元增加50.46万元,增加1.8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增加临时性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100万元,占2.7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3万元,占4.43%;卫生健康支出75.05万元,占2.02%;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74.06万元,占4.6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94.24万元,占8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预算数为1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主要用于救援人员训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2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0.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市场主体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8.0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7.0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类)农垦运行(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74.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905.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2.28万元;安全监管(项)120.01万元;应急救援798.21万元;事业运行470.99万元;其他应急管理事务213.80万元;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6.89万元;地震监测(项)24.48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19.37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22.7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9.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12.10元,较 2020年12.15万元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核定车编15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5辆。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49万元,较 2020年预算18.54万元减少1.05万元,下降5.66%,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车经费。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0万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15.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 年,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业务用车及其他车13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预算69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7.05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事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行动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灾害风险防治(项)指: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应急救援(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