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督查的通知》(川煤监〔2019〕13号)要求,2019年3月6日—7日,四川煤监局督查组会同川北煤监分局、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利州区从容煤矿、大王沟煤矿“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暗查暗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矿灯失爆、矿灯房无人管理;二是自救器配备不足、部分损坏;三是矿灯、便携式瓦检仪、自救器无管理制度。
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矿矿灯、便携式瓦检仪、自救器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对矿灯、便携式瓦检仪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严格规范矿灯的领用发放和维护保养,坚决杜绝发放和使用失爆矿灯。
二、严格按规定配足配齐符合规定要求和标准的自救器,务必落实专人专用、编号管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可用。
三、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入井人员未按规定佩戴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个人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者,严禁入井。
四、所有煤矿企业要建立矿灯、便携式瓦检仪、自救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及时修订完善。
五、各煤矿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并于2019年3月30日前将所有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六、请各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广旺公司落实专人,实行分片区专人负责,对辖区内煤矿开展一次全覆盖专项检查,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市局煤安科(联系人及电话:姜锐,15390186625;邮箱:502763394@qq.com)。
整治结束后,在今后执法检查中,将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凡未按要求集中统一管理、使用的企业,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