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同责  部门同向  市县同步
广元市创新建立大安全大应急综合督查机制
 
今年以来,广元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党政同责、部门同向、市县同步”的原则,在立足市情、查实企情的基础上,坚持系统思维,创新建立大安全大应急综合督查工作机制,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跨领域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了安全监管工作实效,促进了全市形势稳定向好,连续39个月实现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零控制”。
党政同责,把稳安全发展方向盘。广元市委、市政府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始终将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日研月判、把脉定向,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年召开市委常委会议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1次、市安委会例会18次,专题部署安全工作。出台《广元市贯彻落实国省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广元市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安全工作二十二条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复杂演化机理,探索建立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层级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的大安全大应急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前后衔接的工作格局,实现安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开展,有效解决了督导检查缺乏系统性、层次性、协调性的问题。
安委会统筹,当好督查工作发动机。市安委会组建安全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11个市级重点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实现实体化运行,为各级各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提前布置任务、订立目标、设计菜单。下设1个常态化工作专班和8个督导工作组。常态化工作专班依托应急管理部门设立,承担市安办日常运转,推行督查督办和目标管理“两位一体”。8个督导工作组分别由2名市领导联系带队,32个市级部门参与,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围绕矿山、城镇燃气、水电站、自建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行业领域,根据责任县区特点和安全防范季节特点,每月具体到点位、人头,对相关责任主体全覆盖督查,全力以赴查风险、除隐患,重拳出击惩违法、治乱象,督查结果实行量化打分,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绩效管理。
部门协作,转动同向监管风火轮。广元改革安全督查手段,明确16个市级部门为8个督查工作组的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兼任市安办副主任,涉安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协调组织本组安全督查工作,督查人员相对固定,保持工作有序延续。市安办统筹各组督查工作,制订《安全督查工作手册》4期,开展督查业务培训3轮,发布督查重点事项191项,定期通报督查情况22期,及时召开部门联络员会议9次,强力推进工作落地落实,严格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年一考核,有效解决了督查缺乏系统性、层次性、协调性的问题,推动了督查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市县同步,打好安全工作组合拳。广元有效整合督查力量,明确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同时担任督查副组长,抽调专家、县区部门执法人员全程参与,实行市县同步联动,直接下沉乡镇(街道)、企业一线,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直通车式”督查,坚持一把尺子、一套流程、一个标准,建立“一情况两清单”,确保督查问题在第一时间掌握、上报、解决,推动隐患整改动态清零,有效解决了安全生产重复检查、督而不改、查而不准等问题。广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督查,市级侧重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问题,县区侧重监管对象全覆盖和问题隐患整改清仓见底,坚持督事与督人、查事与考绩相结合,确保了一般问题现场整改、重大问题持续紧盯整改、专业问题指导落实。全年市县联动开展督导检查73批次,制发“两书一函”35份,整改问题隐患273项。(向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