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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办(2020)1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06 浏览量: 分享:


各县(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落实省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2月26日全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依据省安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方案》,我市制定了《广元市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时暗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广元市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和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安委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暗访检查时间2020年3月至4月。

二、重点检查单位

(一)事故易发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工贸企业等。

(二)消防重点场所:包括定点收治医院、社区门诊、留观场所、集中隔离区、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及劳动密集性企业:包括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市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以及2月28日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细化安全生产暗访检查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是否对外地返岗的职工,落实登记观察等措施;是否建立并落实出入登记制度、办公场所(厂房)日常消毒制度、员工口罩佩戴防护制度、职工体温日常检测制度,是否为员工配备防疫口罩和消毒用品等;是否采取网络、微信等形式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三)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是否严格执行“七不复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验收不合格)要求;企业在复工复产前是否严格执行“六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以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厂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复工复产企业是否达到“六个到位”(企业风险分析研判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

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情况

(七)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四、暗访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开展暗访暗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五、任务分工(分组)

暗访检查工作由市安办统筹协调,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安办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一)市级部门暗访检查分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云刚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建筑施工及市政设施项目暗访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林河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建设项目暗访检查。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李明元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暗访检查。

市商务局副局长袁林牵头,负责餐饮住宿业、商业综合体暗访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李勇牵头,会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重点消防场所暗访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谭羽牵头,负责煤矿暗访检查。

(二)市安办组织四个综合督查组。分组如下:

市安办副主任张阳牵头,负责旺苍县、昭化区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综合督查。

市安办副主任苏琪均牵头,负责剑阁县、青川县以及重点消防场所综合督查。

市安办副主任伊军牵头,负责苍溪县、利州区综合督查。

市安办副主任王德文牵头,负责朝天区、广元经开区以及非煤矿山领域综合督查,会同市经信局开展工贸行业暗访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暗访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个性化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分组和具体工作标准等事项。在暗访检查和综合督查中,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遵守疫情工作纪律。

(二)提升工作实效在暗访检查及综合督查中,要加强省、市、县(区)三级暗访检查督查的统筹整合,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强化指导服务,既严格把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关口,又要积极“送服务保安全”,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三)及时反馈情况各县(区)安办、有具体暗访检查任务的市级部门(见方案第五项),3月6日前将暗访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组人员名单)报送市安办;暗访工作结束后,于4月28日前向市安办报送暗访检查工作汇总情况汇总材料主要突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报送联系人:乔梅,联系电话:3221380,电子邮箱:641460076@qq.com

(四)纳入目标考核本次暗访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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