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矿山矿企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2019〕294号)有关要求,加快我市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现将《四川省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川环函〔2019〕103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于2019年11月28日前将尾矿库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清单上报市应急局,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应急局,以便汇总上报省应急厅。联系人,樊和鸣,QQ1336919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