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
责任人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尾矿库企业防汛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防汛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特别是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2020年全市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广元市2020年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广元市2020年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
截止日期: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