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月攻坚落实。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月度重点攻坚任务表》,按月划分重点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纵向“切块”、横向“定量”,确保集中治理工作按期扎实推进。
二是开展量化评估。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第一阶段效果评价表》,对集中治理方案明确的6个方面34项任务进行梳理分类,设置4大类、27项评估指标,设置总分值200分,用评估成绩看工作成效,以督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实效。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制定《交叉督查组工作分工表》,由集中治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县(区)安委办成立6个交叉督查组,每组配置至少3名安全专家,对各县(区)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四是深入排查治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问题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清单》,紧盯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和风险堵点,推动隐患逐一整治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