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9〕41号)精神,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训词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控制较大事故数量,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工作
(一)组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分级分期分批对新调整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乡科级由市(州)负责组织培训为主,县处级及以上由省上负责组织培训为主。〔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四川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平台,逐步实现对矿山(煤矿、非煤矿)、危化、烟花爆竹、民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数据、视频、设备状态及重点防火单位火灾防治等方面的集中监控管理。
力争到2022年建成省、市(州)、县(区)三级“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化平台预警体系,实现安全监管“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起到安全监管“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通过自动报警并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存储功能回放查处违法行为,为开展事故调查提供证据,从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2019年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加强配合对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防控。根据行业领域和季节、时段的安全风险特点规律,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控制较大事故数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推动化工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实施,落实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措施,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一张图、一张表”建设,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集中开展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工作,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进行指导服务。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和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提升,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利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和专项执法检查成果。严格落实限产、停产、关闭等分类处置措施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完成年度煤矿去产能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有关产煤县(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川北煤监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强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中等和复杂水文条件地下矿山、煤系矿山瓦斯积聚、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和排洪系统、石油天然气H2S井喷中毒、大型厂房周边排水系统、钢铁企业液氨管理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进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铁路沿线、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建设,全力防范交通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安委〔2018〕6号)和《广元市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责任分工表》(广安办〔2019〕13号)有关责任分工,推进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加强“两客一危”、高速铁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渡改桥等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加快推进公交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在道路客货运输领域研究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开展内河涉客运输船舶运输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铁路(高铁)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实施高铁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重点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以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方案编制及实施等源头问题。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激励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建筑施工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重点办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渔业船舶、农机、沼气、民航、电力、旅游、民爆物品、军工、院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地震监测预警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确保节假日、汛期及敏感时段的安全。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等大型活动和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做好视频调度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抓好问题整改
对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省、市安委会、安办以及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导、巡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隐患整改闭环化,防止因问题隐患整改不力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严格执法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扎实开展“2019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严肃认真的查处,真正起到查处一起事故、教育警示一片的作用。对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重视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未按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规定认真履职尽责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不规范等,符合安全生产约谈情形的,要及时组织对县(区)政府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措施,改进工作。
(三)加快推进清单制建设
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按照《广元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广委办〔2018〕50号)、《广元市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办〔2019〕63号)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尤其要将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和企业的车间、班组,落实到一线的管理者和操作者,逐步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每天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制度。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和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传递上报和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对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实施及时、科学、有效的救援,将损失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