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建执法专班。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制定清单式检查内容221项,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每矿井上+井下不少于2个工作日,对全市11家启动煤矿采取“监管+监察+专家”联合行动模式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2)细化隐患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煤矿各类机械设备、采掘面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题解剖,共发现各类煤矿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130条、重大事故隐患1条,已完成整改73条,查处违法行为16条。
(3)强化执法力度。采取“发点球+跟踪督办+限期整改”闭环管理方式,督促煤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共制作执法文书30份,责令停止采掘作业面2个,行政处罚9次,罚款18万元,移交司法部门行刑衔接案件1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