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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总结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28 分享:

2019年4月以来,按照国家、省有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视频会议精神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印发《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广安办〔2019〕32号),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尾矿库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尾矿库6座,均为四等库。其中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尾矿库和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850m技改扩能)尾矿库为已建成在用尾矿库。旺苍县旺鑫钼矿责任有限公司尾矿库已建成通过验收,2011年10月停用至今。广元市朝天区宏术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已建成通过验收,2013年4月起停用至今。2座属建设中的尾矿库分别为:攀成钢旺苍金铁观矿业有效责任公司余家沟尾矿库,已建成,未验收,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于2014年5月26日责令停产至今;旺苍县浩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陈家沟尾矿库,初期坝已形成,现停建。

目前,全市无病库、险库、危库和无主尾矿库,无“三边库”(即江边、河边、湖库边库)和“头顶库”(即坝址下游1000米范围内有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尾矿库)。全市尾矿库安全状况基本稳定,安全风险基本可控。

二、尾矿库治理工作

(一)尾矿库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4月初对全市6座尾矿库建设运行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形成《广元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助力广元市人民政府 陇南市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专项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各相关企业和单位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

(二)聘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市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排查尾矿库安全风险和隐患。在企业开展汛前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查自纠的基础上,4月10至4月11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省厅尾矿库专家对在用的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尾矿库、(+850m技改扩能)尾矿库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了执法文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截至4月25日,组织市县两级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尾矿库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2项,已整改8项,其余正在整改中。开展综合督导检查。

(三)开展安全隐患整改督办。针对4月10至4月11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广安办函〔2019〕29号),督促旺苍县安办和企业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方案,落实专人,限期整改隐患,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督促企业持续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针对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尾矿库接近设计坝高的实际,为彻底降低该尾矿库风险,减少对下游的威胁和影响,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实行尾砂综合利用,现企业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尾矿库回采设计和编制安全专篇,目前已进入设计评审阶段。

(五)督促县乡村及企业落实防汛安全责任。提前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尾矿库逐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巡查与管控,全面落实和完善防汛措施。一是按照建立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人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为核心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尾矿库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所有尾矿库都要与县区安全监管部门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二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相关规定,督促尾矿库企业与所在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建立“四位一体”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逐库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人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制定《尾矿库防汛安全任务分解表》,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局备案。三是建立尾矿库“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人电话抽查制度,随机抽查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虽然明显好转,但由于受近期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和极端气候及矿山所处地形地质条件限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部分尾矿库技术人员配备不足。除在用的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所属两座尾矿库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余停用停建的尾矿库基本没有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辨识风险、整治隐患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有待增强。

(二)部分停产尾矿库安全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尾矿库未按设计施工到位,周围截洪和排水设施不完善;二是由于矿山长期停产,个别停工区未设置符合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对尾矿库下游受影响范围内的施工人员和村民的安全风险宣传不够;二是企业在雨情监测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及预警联动的手段、措施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三是应急演练未与下游村社实现联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全国包括非煤矿山在内的一些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频发,给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尤其是尾矿库企业,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尾矿库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降低和消除尾矿库事故风险和隐患,努力实现尾矿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汛期安全责任落实。针对今年气候可能出现异常,雨水偏多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回头看”、电话抽查等多种形式,督促县区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防汛责任,进一步完善尾矿库及所在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四位一体”防汛安全管理体系和弃土场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省、市要求逐级逐矿落实到防汛安全责任人和一线员工。

(二)扎实开展尾矿库发现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非煤矿山双控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尾矿库企业扎实开展风险辨识,认真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同时切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确保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切实加大汛期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尾矿库风险分级监管,根据风险分级结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尾矿库实行严格监管,做到“应罚必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三是严格执行停产矿山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停产停建期间尾矿库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尾矿库事故发生。

(三)完善应急体系,强化应急值守。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增强联防联动机制的可操作性;二是强化对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防汛安全和应急抢险知识的培训教育,有效提升尾矿库工作人员辨识和处置险情的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平台的作用,实时公告政府防汛工作通知和要求,及时发布防范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四是督促县区和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大雨暴雨期间巡查制度,储备汛期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通讯系统,遇险情第一时间发布险情警报,确保尾矿库度汛安全和下游居民及重要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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