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厅做好中央在广工矿商贸企业和省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在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接受省地震局的业务指导。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重特大事故遏制,促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2020年专项整治基础上,推广先进经验,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清单制运用,让清单从建起来向用起来转变,将清单和双控紧密结合,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清单内容更好落地。严格监管执法,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牢牢守住基本盘。持续推进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责险工作。
二是抓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促强基固本。积极推进执法机构、乡镇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抓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行军(警)地联防、联训、联指、联战、联保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科学编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抓好《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加快省区域应急救援广元基地建设。
三是抓好灾害监测预警,促防灾减灾。全面落实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工程治理、转移避险等措施,做好应急力量、预案、物资等准备,坚决防止小灾造成大祸。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等方面突出问题。抓好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试点性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积极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统计上报灾情信息。完成2020年洪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任务,做好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健全完善全市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备勤,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
纳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数1797.8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数1120.04万元增加677.81万元,增长60.52%,主要原因自2021年起将上年结转资金及其相应安排支出计入部门预算收支总数。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97.8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20.04万元增长60.52%,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起将上年结转资金计入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97.8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20.04万元增长60.52%,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起将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安排支出计入部门预算支出总数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83.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9.17万元,公用支出174.19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14.4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7.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38.34万元、上年结转659.5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19.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8.34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120.04万元增加18.3万元,增加1.6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1万元,占6.27%;卫生健康支出34.31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72.2万元,占6.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0.42万元,占84.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按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有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8.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4.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按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7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一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92.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39.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其他应急管理事务28万元,主要用于危化诊断排查专家费和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3.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7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4.53万元,较2020年减少5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一)公务接待费6.7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6.7元,与2020年持平。
(二)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无需开展出国(境)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3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3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核定车编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3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4.19万元,较2020年预算173.59万元增加0.6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涉及6个项目、16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98万元。具体项目目标绩效设置情况详见附表。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