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应急管理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组组长、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忠华带队赴广元市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苍溪县境内的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元坝8井等钻井和作业现场,聚焦专项执法行动确定的5项执法内容,以“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执法模式, 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严格执法、指导服务和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到专项执法行动的全过程,对企业自查自改和市县应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核查,促进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带防护用品没”“救护装置如何用”……在元坝8井作业区,王忠华边走边与一线工人交流,了解一线工人对所处岗位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的知晓度。他强调,安全管控措施必须落实在操作一线,多听取一线操作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一线操作手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
王忠华对广元市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要求,一要强化问题整改,切实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企业自检自查存在的问题确认好、整改好,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二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进执法与普法的有机融合,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广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晓东代表广元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谢晓东表示,广元将认真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抓好辖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全力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针对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督导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严、实、细”的标准,对全市境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回头查、回头看”执法检查,凡没有按要求限期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等“四个一律”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张劲,省应急管理厅巡视员韩强,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副处长陈明,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柴治强陪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