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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控措施必须落实到操作一线——应急管理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指导组赴广元市开展专项检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10-30 分享:

 

10月29日,应急管理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组组长、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忠华带队赴广元市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苍溪县境内的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元坝8井等钻井和作业现场,聚焦专项执法行动确定的5项执法内容,以“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执法模式, 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严格执法、指导服务和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到专项执法行动的全过程,对企业自查自改和市县应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核查,促进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带防护用品没”“救护装置如何用”……在元坝8井作业区,王忠华边走边与一线工人交流,了解一线工人对所处岗位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的知晓度。他强调,安全管控措施必须落实在操作一线,多听取一线操作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一线操作手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

王忠华对广元市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要求,一要强化问题整改,切实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企业自检自查存在的问题确认好、整改好,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二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进执法与普法的有机融合,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广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晓东代表广元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谢晓东表示,广元将认真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抓好辖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全力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针对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督导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严、实、细”的标准,对全市境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回头查、回头看”执法检查,凡没有按要求限期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等“四个一律”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张劲,省应急管理厅巡视员韩强,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处副处长陈明,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柴治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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