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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4-15 浏览量: 分享:

 

行政执法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元)应急罚〔2022〕二大队8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2.4.15

处罚事由

1.351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有三处锚杆外露长度约有0.3米,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支护段有一根加强支护失效未及时补打。2.3515采煤工作面上段10米处空顶面积约1.4m2(该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不超过0.5m2)。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结果

给予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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