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紧扣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广元实际,按照“工作有抓手、内容有创新、落实有力度”的要求,制定《广元市贯彻落实国省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创新布置37项重点任务,不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档升级。
以落实责任为基石
广元市在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学习宣讲活动,制订市级领导包保县区和联系重点企业(项目)任务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巡察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加快推进市、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推行乡镇(街道)安委会办公室与同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修订《广元市新提任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市安全生产巡查专员办法》;建立省属在广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制度等8项重点任务。
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方面,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内容;在市安委会的框架下,探索设立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工贸、农业农村、文教旅游体育等专业委员会,完善危险化学品、水电站等专业委员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燃气、自建房等领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架构;落实市安委会工作规则,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调度工作制度等5项重点任务。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方面,部署严格执行《广元市市级部门及央省驻广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由担任党委(党组)委员(成员)的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制度;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应明确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专项规划,有计划组织实施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项目等5项重点任务。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部署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每年接受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和安全管理知识考试;严格落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引导鼓励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组建安全管理技术团队;监督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切实落实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发生事故要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等5项重点任务。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
日前,广元市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燃气、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25个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实施意见》提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以及常态化检查和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和“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发挥工伤保险基金预防事故伤害的作用;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4项重点任务。
同时,《实施意见》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与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相结合;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清单、压实责任、集中攻坚等2项重点任务
以提升能力为目标
《实施意见》中明确,广元市将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建强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坚决防止转事不转编、转编不转人、转人不转专业的人等做法,足额配备执法人员,确保人员到岗;按要求配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专业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保障水平,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执法保障能力等4项重点任务。
在执法检查上,《实施意见》提出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要紧盯违法行为不放,敢于动真碰硬,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场;要强化精准执法,切实做到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要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注重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升执法效能;要严格检查层级,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和上级单位批准的外,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委会一律不单独到“四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4项重点任务。
广元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强调,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抓手。全市将把贯彻落实十五条措施纳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巡查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切实警醒起来、行动起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