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防非法运输。1月中旬起至2月底,抽调县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业务骨干20余人,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城进出口、超限检测站布设定点检查站4个,在国道、省道和周边县市接壤的主要路口进行不间断巡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1月以来,共查处非法运输行为3起,处理涉案人员3人。
(2)严守合法经营。组建9个联合执法小组,于1月28日至2月3日,集中对全县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291个零售经营网点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摆摊经营、销售违禁品和三无产品、超量存放等非法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人,查处无证经营4起、超量存放行为2起,收缴烟花爆竹产品200余件。
(3)严管安全燃放。细化烟花爆竹限放区和禁放区,确定县城区及各乡镇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种类,并通过电视台、公示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计划在春节期间对重点街道、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