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广元市市中区从容煤矿 |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广元市市中区从容煤矿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元)应急罚〔2021〕二大队17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1.5 |
处罚事由 | 10月22日调校人员在对1226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调校时,未按传感器说明书规定控制使用标气流量。 |
处罚依据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处罚结果 | 给予广元市市中区从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千元整(¥12000.00)的行政处罚,给予总工程师袁兴政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