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至29日,由应急管理部执法局与黑龙江应急管理厅组成的应急管理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督导组,督导广元市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督导组组长王忠华带领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苍溪县境内的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元坝8井钻井平台作业现场,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执法模式,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市、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企业针对“执法五项”工作内容贯彻落实、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
??督导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落实本次专项执法行动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二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做好专项执法全覆盖。三要聚焦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突出石油天然气开采新建工程项目、高压高含硫油气井井控管理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自查彻底,整改到位,消除隐患,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