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 (3)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8)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8)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一、名词解释.........................(10-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职能简介
根据2019年9月9日市委编办《关于市安全生产应急和信息中心等机构调整优化的通告》(广编办发〔2019〕89号)精神,我中心增挂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心牌子,新增职责为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具体事务工作,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考核为政府社会管理公益职能。主要职能如下:
一、指导本市应急管理局直管考试点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考试工作职责,制度,流程;
三、制定本级考试计划并向省考试中心报送;
四、负责统筹本级考试点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并承担初步验收工作;
五、组织对本级考试点的考核,向省考试中心提交考核结果并提出考核建议;
六、组织本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和省考试中心分配的考试任务,负责本级实施考试的档案资料审查和检查工作;
七、承担本地区考试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信息管理工作;
八、承担本市直管考试点安全生产考试远程视频监控巡考和交叉监考任务派遣工作;
九、负责本级监考员和考评员的管理并组织参加相关培训;
十、配合所属应急管理局、省考试中心做好违反安全生产考试纪律情况的调查与处理;
十一、承担本级安全生产考试费的收缴和考务运转经费的使用;
十二、其他相关工作。
(二)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组建一支监考队伍,定人定岗,对监考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建立一支懂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监考队伍。同时,完善各方面的软硬件基础建设,及时更新考试计算机系统。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现场监管,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54.1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8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4.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项目(安全生产培训实操考试点建设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54.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1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5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7万元,占67.57%;项目支出50万元,占32.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1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8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4.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项目(安全生产培训实操考试点建设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1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1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项目(安全生产培训实操考试点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万元,占5.23%;卫生健康支出4.03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9.49万元,占6.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58万元,占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2.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考试、防灾减灾基地运行维护、安全生产培训实操考试点建设,交叉监考等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一致0.95万元。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考试监考、巡考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3万元,比2021年多预算2.04万元,因2021年年底购入公务用车1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一致,增减变化未发生变化原因:2021年、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上升(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有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矿山安全培训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事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