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处罚公示单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旺苍县东河煤业集团金帝煤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违法行为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元)应急罚〔2020〕煤安16号、(广元)应急罚〔2020〕煤安16-1号 |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旺苍县东河煤业集团金帝煤业有限公司、毛劲锋 |
处罚事由 |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
处罚依据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对该(单位)矿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矿长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7月29日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名称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