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节日前后安全大检查。一是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暗访突击检查煤矿,督促煤矿企业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二是对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二、认真汲取内蒙古银漫矿业“2.23”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煤矿 “六假六超三瞒三不专项执法检查”。
三、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检查。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安排,4-6月对9家煤矿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立案查处煤矿9家,处罚款87.7万元。
四、坚持“打非治违”常态化,采取联合执法方式,重拳打击煤矿打非法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与川北煤监分局、产煤县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检查煤矿6家,对4家煤矿给予行政罚款7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