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五龙镇仲翠芳烟花爆竹零售店 |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五龙镇仲翠芳烟花爆竹零售店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元)应急罚〔2022〕执-1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4.12 |
处罚事由 | 按照“双随查”检查要求,2022年3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五龙镇仲翠芳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店内存放有102件烟花和30件爆竹,超过核定储量。 |
处罚依据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人民币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