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延长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850技改扩能)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期限的请示》(旺应急〔2019〕204号)收悉。由于该公司(+850技改扩能)尾矿库初期坝、坝肩、路边弃渣堆放量大,清理期间降雨天气较多,整改工作时常因降雨停工,加之旺苍县与南江县接界处道路路况差,影响运输车辆运输能力等原因,截至目前,已清理弃渣量仅为总工程量的70%,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相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延长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850技改扩能)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期限。请你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加强安全监管,加快清运工作,务必在2020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余下弃渣清理、场地覆土复绿等相关工作,确保尾矿库安全。
此复。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