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川北煤监分局,组织6名专家,组成2个工作组,深入旺苍县、利州区等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复工复产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川安办〔2019〕52号文件的要求,开展煤矿复工复产技术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指导各产煤县(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做好采掘头面重新核定、煤矿全员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密闭清理等“规定工作”,坚持安全条件不达标不验收,确保煤矿复工复产有序进行,紧紧抓住煤矿安全生产的“牛鼻子”。

截至目前,我市生产能力9万吨以上煤矿已有11家正式复工复产,其中川煤集团广旺公司 4家,地方乡镇煤矿 7家陆续正式复产。其余煤矿正在按照煤矿复工复产要求准备资料,申请核查验收。

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行煤矿复工复产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以下事项方可进入验收阶段。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煤矿主体责任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完成技术审查、重新核定采掘工作面和入井人数、 配齐作业人员并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完成采掘面和密闭清理、煤矿业主或主要负责人作出不违规组织生产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