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管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治理能力,依据《省安委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在2019年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明确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尊重地区、行业和企业差异,在基本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各类清单,情况变化时及时调整完善。
3.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优先推进,其他行业(企业)逐步推进,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同发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重点行业部门、重点领域企业全面完成并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其他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逐步推进。2021年以后,巩固成果、持续推进。
通过实施清单制管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各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责任体系,为安全生产工作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以有效管控主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为目标,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压减一般事故。
(三)工作主线
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坚持以责任为龙头,以清单为载体,以“双控”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用清单明晰安全责任和工作内容,用“双控”推动精准精细管理,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做事。
二、清单类别
按地区、部门(单位)、企业三个层面,分别制定“三大基础清单”。
(一)党委政府层面制定《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以及其他党委领导的共同职责和相关党委领导(党委副书记、纪监委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其他政府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景区等功能区的党工委、管委会比照执行。
(二)部门层面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包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清单(明确同一行业涉及的多个部门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内设机构的正副职及每个岗位人员的职责清单)。
(三)企业单位层面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包括责任类清单,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等,应覆盖从企业主要负责人至一线岗位操作手;工作类清单,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清单》《消防管理清单》《特殊作业安全操作流程清单》等;应急类清单,如《应急处置清单》,等等。
“三大基础清单”是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基本清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基本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以“3+N清单”的模式进行拓展。
三、清单制定
安全生产清单的制定,实行市、县(区)、乡镇(街道)分层、分级、分类制定,2020年8月10前完成清单制定。市、县(区)安办、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参照省上发布的参考模板(1.0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清单。清单内容力求简洁、清爽、管用,抓住关键要素、重点要务、形成共识。
(一)党政层面
市、县(区)安办负责制定本级《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经征求意见、专项论证后发布。县(区)发布后10日内向市安办报备。
(二)部门层面
市级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由市级部门负责制定,应分别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清单(横向清单,明确同一行业涉及的多个部门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行业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清单(纵向清单)。经征求意见、专项论证后发布。发布后10日内向市安办报备。
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清单,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制定。
交通运输领域(道路客货运输、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清单,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制定。
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领域的安全监管清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制定。
工贸行业(重点是金属冶炼、液氨制冷、粉尘防爆)的安全监管清单,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经济信息化部门制定。
民爆、电力行业的安全监管清单,由经济信息化部门牵头制定。
油气输送管道领域的安全监管清单,由市天然气管委会会同经济信息化部门制定。
农业行业安全监管清单,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制定。
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管清单,由文旅部门牵头制定。
商场、专业市场、宾馆酒店的安全监管清单,由商务部门牵头制定。
学校的安全监管清单,由教育部门牵头制定。
医院的安全监管清单,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制定。
粮食领域的安全监管清单,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
养老及福利场所、殡仪场馆的安全监管清单,由民政部门牵头制定。
水利行业的安全监管清单,由水利部门牵头制定。
人防设施的安全监管清单,由人防部门牵头制定。
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的清单,由消防救援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制定。
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清单、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清单。
(三)企业层面
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按照企事业单位的管辖权限,属市级部门归口管理的 企事业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制定清单。其他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负责督促指导制定清单。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重点是金属冶炼、液氨制冷、粉尘防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6个行业领域各确定1-2家企业为全市清单制管理示范企业,示范企业的清单制定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清单制定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经征求意见、论证审核后发布。发布后10日内向本级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四、清单运用
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实质,是基于对风险的过程管理,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层面,按照工作权限和职责提出需要关注和管控的“风险、征兆、措施”。
(一)党委政府、部门层面清单运用重在责任落实。采用清单厘清责任、明确责任,依据清单督促落实责任、考核考评责任。运用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述职等制度措施,推动清单责任内容落实。
(二)用好“双控”是企业清单制管理的工作基础。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旨在推动安全生产从运动式管理向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管理跃进,“双控”即是以遏制恶性事故为目标,针对重大风险源进行常态化的精准管控,抓住关键动态,确定初级征兆,及时提出“防治处方”和应急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三)善于从清单中提炼能引起全员共鸣的“安全标语”。安全生产风险源在一线,所有工作要求最终要落实到一线。要善于从清单中梳理“控风险、防事故”的关键措施,提炼出简明扼要、朗朗上口、好记管用的“安全标语”,做到抬头能看见、低头能操作,全员都熟知,工作中潜移默化,逐渐形成员工的本能意识和行为反应。
(四)科技信息化助力清单管理提质增效。在安全风险较高、生产工艺较为复杂、作业场所相对固定的企业,鼓励采用“清单+双控+手机APP”等科技信息化手段,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流程,逐级运转审核,提高管理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企业要成立推进清单制管理的组织机构。市、县(区)安办要会同本级编办,进一步厘清本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明晰、规范管理,切实减少工作失误和推诿扯皮。
(二)强化精准管理。各县(区)、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抓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准各项安全制度和规程落实不力的根源,突出重点,精准制定清单。实行“一园、一企、一危险源、一处方”,突出“风险、症兆、处方”工作路径,对重大风险源实施精准管控。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地方媒体等主动公开(除保密事项外),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
(四)严格考核问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为2020年考核重点内容,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