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市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案审委主任王定虓主持召开了2020年度第五次案审会。案审委副主任苏琪均,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基础安全科、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相关人员参加案审会。
案审会对广元市安驭铝合金车轮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进行了审查。该案是“铸安2020”监管执法行动,省厅在广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省厅批准将该案移交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查处。经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调查取证,并与经开区应急局合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意见,该处理意见经请示省厅,获批准同意。
在案审会上,王定虓指出,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罚款不是目的,而是通过必要的处罚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王定虓提出,对处罚意见若企业及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要及时给以回应,一是陈述、申辩合情合理合法,对处罚要及时作出调整;二是陈述、申辩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的,要做出不采纳的书面理由,给企业及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到企业或把企业有关人员请回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工作。王定虓强调,经开区应急局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及较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