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1.0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责任清单(1.0版)
 
一、局长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2.分析研判本地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向市委、市政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3.把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纳入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事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统筹部署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年度工作重点,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对全市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加强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监管人员,落实经费装备保障,强化监管执法工作。
6.指导督促加强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
7.负责组织应对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突发事件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突发事件或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8.完成本地党委、政府、安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分管副局长职责
1.认真执行局党委关于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牵头分析研判本地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编制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室依法开展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复工复产管理工作。
4.组织编制广元市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应急预案,参与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应急预案演练。
5.组织开展广元市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等工作。
6.依法参与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8.参与应对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突发事件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参与组织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突发事件或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分析研判本地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组织参与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复工复产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4.依法对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举报情况调查处理。
6.参与本地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应急预案演练。
7.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9.参与应对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突发事件灾害指挥部工作,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落实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突发事件或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科员职责
1.参与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管控工作。
2.按照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对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3.依法参与对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参与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督促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6.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8.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