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民营股东成都高山流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公司为其关联方担保的3000万元贷款,已逾期近两年仍未归还,成为公司的最大风险项目。2014年6月,公司起诉该两笔贷款主体及其担保人胜诉后,经广元市中院终审裁定并指定由广元市朝天区法院执行。经过一年的推进,截止2016年12月28日,通过执行扣划借款人分红款及股权抵偿等方式,我公司成功收回贷款本金2430万元,占该笔贷款总额的81%。至此,该贷款风险项目化解工作取得重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