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两年的执行跟进,2016年12月28日,经广元市朝天区法院裁定:我公司民营股东--成都高山流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公司为其关联方担保的3000万元贷款,以担保人高山流水公司在我公司的15.2896%股权作价19778992.01元抵偿给广元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月13日,我公司顺利完成工商部门的股权划转工作。股权划转后,我公司股东--市金服集团公司持有的股权由33.0579%增至为48.3471%。至此,我公司国有股权为73.9669%,实现了国有股权绝对控股,这将对公司新三板挂牌、直接融资、增资扩股、法人治理等重大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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