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市属12家国有企业里首家设立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方案》、《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安全生产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筑牢安全防线。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与各部室、各子公司及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在建项目,贯穿到每一项工作的始终。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排查整治。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子公司对西二环道路工程等市政项目中的桥梁、边坡、路基等控制性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新民棚户区等房建项目中的深基坑、脚手架、塔吊、施工临时用电和工棚等进行深入细致地安全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坚决不留任何死角,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加强安全督查,加大处罚力度。全面加强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不按方案施工、冲进度、赶工期、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不到岗履职、不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等行为的监管,在签订每个项目合同时,在合同中均约定有安全生产相应处罚措施,并定期由公司项目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检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绝不留情,严格处罚,同时报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建监察支队对相关单位法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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