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1日—5月31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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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环保局2018年5月1日—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石材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表的批复 | 2018-05-02 | |
2 | 关于新建废旧塑料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表的批复 | 2018-05-02 | |
3 | 关于“邦泰·天誉”项目环境影响表的批复 | 2018-05-15 | |
4 | 关于广元市黑石坡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百松园护林防火通道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表的批复 | 2018-05-15 | |
5 | 关于川陕苏区红军文化园项目环境影响表的批复 | 2018-05-15 | |
6 | 关于石膏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表的批复 | 2018-05-15 |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