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912(5572913)
地 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区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消毒产品及清洗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工业园区 |
四川方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租用广元市兴德建筑机械厂已建厂房(建筑面积850m2)。主要购置搪玻璃反应釜、不锈钢反应釜、冷凝器、水处理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电子天平、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全自动点位滴定仪等设备12套,年产兽类药浴液(消毒液)及清洗产品10000t。项目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川投资备【2018-510802-26-03-277633】JXQB-0109号。 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0%。 |
污染物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主要为厂房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及建筑垃圾。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噪声影响,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施工期为室内施工废气影响不大。 营运期:废气:质检区少量废气:质检区应专门设置通风橱,涉及试剂检测试验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在通风厨上方设置管道连接至厂房顶,在厂房顶排气筒出口处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质检废液全部作为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纯水制备浓水为清洁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墙体隔声等。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重新进行配料搅拌;质检废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有机溶剂,器具的清洗水)、原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明显的“禁火明火”标志,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栓;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切实落到实处;危废间树立标示、标牌,地面经重点防渗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