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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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28017
2019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万源10kv电力通道(21号路段)建设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批〔2019〕16号 |
2019-7-31 |
2 |
关于广元芳香南山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批〔2019〕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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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年产2.5万m2木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批〔2019〕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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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宏兴天顺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批〔2019〕19号 |
附件: | |
广利环审批〔2019〕16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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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批〔2019〕19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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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批〔2019〕18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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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批〔2019〕17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