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邀机关党委书记谈《规定》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4-03 分享:

4月2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内学习会,邀请了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机关党委书记参加,就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座谈。

“《规定》的出台非常有必要,切实解决了责任归属的问题,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原则和责任内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下一步落实贯彻《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将着力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严格依规履职、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将围绕“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真抓实干,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真正做到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张厚美谈了自己学习的感受。

市林业局机关党委书记李文采就收到《规定》后,单位从党组到支部开展一系列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讲述,他谈到:“抓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重在经常性的提醒,抓实四种人最为关键,即: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

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书记任云军说:“学习《规定》感到机关党委的责任、担子更加重了。市自然资源局过去在发挥主体责任上,有过深刻教训。按照中央要求,一定抓实四个责任,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实,围绕发生的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和系统治理。”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朝阳针对《规定》中“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如何从形式到内容强化监督责任谈了建议和安排,希望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家劲往一处使,按《规定》要求,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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