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青杠坡采石场年产3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
青杠坡采石场年产3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扩能项目
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
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青杠坡采石场
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杠坡采石场年产3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扩能项目位于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境,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开采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0.0807km2,开采深度850m~678m,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的采矿方法。在矿区范围内查明保有资源储量(122b+2S22)367.8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122b) 281.3万吨,矿山服务年限8.4年。项目投资600万元。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不形成径流,不产生废水;露天开采区初期雨水通过在采场上方设置截洪沟导排采场外雨水,同时在采场内部地势低的一侧通过排水沟收集雨水,排至加工区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临时废渣场淋溶水通过在渣场上方设置截水沟,防止外围雨水汇入,同时在临时废渣场下方地势低洼处设置排水沟将雨水收集排至加工区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依托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青杠坡采石场矿业加工厂配套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肥田。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区域主要为开采区。对于开采区,在开采作业面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降尘,采用自带除尘设施的潜孔钻机进行钻孔,同时对钻孔周边作业面、爆破进行喷雾降尘,运输采取洒水、限速、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钻机、挖掘机、空压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减少工程运营期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挖掘机、空压机、自卸汽车、钻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同时采取设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增加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以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堆放于表土堆场内,后期用于矿区土地复垦;产生的剥离废石大部分用作矿山脚下的青川县众合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的原料综合利用,剩余部分与除尘灰一起堆存于临时弃渣场内,后期用于采场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置。本矿区的设备维修及运行维护均有设备厂家到场操作,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直接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场区储存。
5、生态环境:本项目生产期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露天采场开挖进而引起的植被、景观、对生态功能的影响。随着运营期后期采场稳定边台阶和服务期满采场的植被恢复,项目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将得到缓慢恢复。对退役后的采矿区、临时废渣场、矿区道路等进行全面复垦、矿山次生地质区土地全面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率>92%;扰动土地整治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