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创达绿升建材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槐树村1组
|
旺苍县创达绿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尚宏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厂区位于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占地28956.00m2,项目总投资8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本项目利用旺苍宏力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青石进行砂石加工,拟建设一条砂石生产线,购置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振动筛、双螺旋洗砂机、板式压滤机等设施设备,达到年产砂石60万吨的产能。
|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澄清水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依托周边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废气 本项目使用场地为空地,涉及厂房、沉淀池及堆场土方开挖、地基修建,项目通过在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期打桩、地基开挖阶段,进行洒水除尘作业; ②施工期打桩、地基开挖阶段,产生的土石方日产日清,未清运的土方采取铺设防尘网; ③施工结构建设阶段采取了建筑立面设置防尘网,降低扬尘的产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广元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100%”管控要求(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相关要求进行治理,减少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前面的扬尘处理措施执行,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确保施工场界扬尘实现达标排放,则施工期间不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交通噪声,生产或环保设备吊运、安装产生的安装噪声。为实现施工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要求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技术和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 (2)车辆运输路线应尽量远离敏感区,车辆出入厂区时应低速、禁鸣。 (3)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布置降噪设备,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包装废弃物、废土石方、建筑垃圾等。 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理,严禁就地填埋、随意丢弃;废包装材料待生产线及设备安装完成后,统一收集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不外排。 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地点。 由于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也会结束。因此,项目施工期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废水。
运营期: 1、废水 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级排放标准)后,定期用吸粪车运至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至东河(近期处理方式),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收集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处理方式)。 生产用水: ①加工冲洗废水:加工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进入废水收集池(220m3)收集,进入污泥浓缩罐(1个,容积约400m3)中絮凝沉淀,絮凝剂为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废水经处理后得到的澄清水通过管道抽至清水池(550m3)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浓缩罐的底泥通过全自动板式压滤脱水处理后,泥饼堆存至泥饼堆存区,定期外运至矿山弃渣场。 ②洗车废水:洗车废水通过重力自流进入洗车废水沉淀池(有效容积2.0m3),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给料粉尘:所有加工工序通过设置可密闭式彩钢房(封闭厂房99%)的形式进行降尘,给料口设置喷雾喷头进行降尘。 加工粉尘:本项目机制砂生产线布置在封闭厂房内。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以单独的彩钢棚密闭,并设置喷淋头进行喷雾降尘。 堆场粉尘:本项目成品堆场、原料堆场设置在可密闭式厂房内;堆场上方设置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运输扬尘:本项目在成品堆场旁设置1处洗车平台冲洗进出场车辆。此外,硬化厂区运输道路,并进行洒水降尘。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吸油烟罩将油烟进行收集,风量 2000m3/h,再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净化效率大于85%),则食堂油烟排放量为 0.27kg/a(0.45 g/h),排放浓度为 0.22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治理措施: ①砂石加工生产线中颚式破碎机进行半地面安装,并进行基础减振; ②对振动筛等生产设备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封闭隔间内;合理布局,将生产线布置在厂区中部,利用厂房进行隔声; ③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夜间不生产。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针对运输噪声,本次环评提出以下要求: ①厂外运输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注意避让居民、学校、医院等集中区域; ②加强运输人员管理,尽量减少汽车鸣笛、限速运输时速等措施; ③厂内运输应控制汽车时速不超过10km/h,同时硬化厂内运输道路。 4、固废 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嘉川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 泥饼: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可知,泥饼属于“无机废水污泥61环境治理业772”,废物代码编号772-001-61,泥饼运至泥饼堆存区存放,定期外运至矿山弃渣场。 废机油:密封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间建设要求: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防风、防雨、防渗、防晒”四防要求进行建设:①对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②危废暂存间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③危废暂存间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储量的1/5;④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⑤危废暂存点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地沟或围堰),防止外界雨水径流影响。⑥在危废暂存间墙面张贴警示标识、标牌,列明危险废物种类,并建立台账与转运联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环节详细情况。 危废暂存间管理要求:同时危废暂存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不做大量堆积,由专人对危废进行管理,危废物品要单独设置台账,按每工作日记录危废的产生、堆积、清运量,做到产消有记录,按责任制管,同时危险废物的移交严格执行危废联单制度,存储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 危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运输时外委的单位必须是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进、运出,运输路线避免经过居民集中区和饮用水源地。转运过程中必须安全转移,防止撒漏,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危险废物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员持证上岗。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A、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应指派专职人员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并设立环境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知识培训。 B、企业需加强厂区卫生管理,确保各类物品放在各自指定区域,固体垃圾得到有效处置,从而美化场容场貌。 |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