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关于2023年9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0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3502561  

邮编:628017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滨江路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依能系列饮品生产项目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

四川依能饮品有限公司

四川友信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32001.29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1条天然苏打水、2条果味水生产线。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吹瓶及喷码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收集之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通过一套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锅炉房30m高排气筒后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经过碱液喷淋后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8m3隔油)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汇同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

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浮渣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塑料瓶、废包装材料等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劳保及废UV油墨瓶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分类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废气处理设施设置在设备用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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