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剑阁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0-0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0269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

剑阁县姚家镇银溪村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质博物馆共有三个展馆,分别为地质科普展示馆、地质科普研学馆、地质科普体验馆。本项目建筑占地面积:5300m2,其中地质科普展示馆(含接待中心)2700m2;地质科普研学馆1170m2;地质科普体验馆1230m2;公厕200m2。

运营期:

1、废水:工作人员、访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已建污水收集管网及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安排密闭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取消备餐区,仅提供冷餐,以消除厨房油烟的产生。

3、噪声:加强访客管理,减少人员活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加强访客运输车辆管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自行清运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并交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禁止引入、放生外来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强化用火管理,避免森林火灾。

6、生态保护措施: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牌、禁止鸣笛标识牌、限速警示牌等;运营后的第二年开始开展生物多样性专项监测;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监理机构,开展运营期监督落实运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配备各类消防器材1套;运营后第四年进行后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野生动植物分布、数量,生态系统结构变化、土地资源变化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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