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5572073(广元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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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280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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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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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陵江上石盘电航综合枢纽工程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广元市利州区袁家坝工业园区 |
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袁家坝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110kV架空输电线路新建工程;通信工程。本项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广元市利州区管辖范围。本项目总投资为585万元。 |
1、噪声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点分散,施工量小,产生的噪声低,且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不会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尽量避开大面积敏感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2、污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就近利用附近民房厕所处理。污水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可利用当地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收集。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4、电磁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①架空线路通过规划区对地最低高度不小于 ②线路在与其它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净空距离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③线路交叉跨越通讯线时,其净空距离满足《送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DL/T5033-2006)。 ④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放电,减少无线电干扰。 ⑤埋地电缆段线路与其他构筑物基础等最小允许距离均严格执行《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05)。 |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