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0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0-2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朝天区宣河乡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宣河乡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朝天区宣河乡

3、建设单位:朝天区宣河乡人民政府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宣河乡集镇未建设完整的排水系统(多为雨污合流系统),已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0m3/d,其处理工艺流程为预处理系统、撇油格栅池、水解酸化调节池、CASS生化池、过滤池等;经过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排放标准。现因原污水处理站使用年限已久,站内设备损坏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且该工艺处理污水受冬季和低温的影响效果不佳,出水水质不稳,达不到相关排放标准,因此已停止使用,处理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致使宣河乡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溪河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朝天区宣河乡人民政府拟投资547.3万元,拟在原址重新建设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为近期300m3/d,远期400m3/d,分两次建成,处理方式采用MBR处理工艺污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潜溪河,配套建设污水管网444.78m。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废水经MBR工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潜溪河。

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味,主要成分为H2S、NH3。本项目污水站基本构筑物“格栅调节提升池、一体化EIC-MBR反应器”均为地下式布置,厂区大面积绿化,厂区四周建设围墙,通过各种预防措施后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栅渣、砂粒、脱水后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设备消声、减振、隔声及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实现噪声厂界达标。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分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综合用房、厂区内道路)采用水泥硬化,一般防渗区(格栅调节提升池、一体化设备等水工构筑物)采用抗渗混凝土刚性防渗。

二、朝天区汪家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汪家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根据《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关要求,为保护好长江三峡库区水源,改善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保障长江的水质安全,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人民政府决定对场镇内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提高废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总量。

根据场镇地形及排水分区,规划在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新建1座污水处理设施,其日处理污水能力总规模为300m3,总占地面积366m2,污水处理方式采用A-A-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配套污水管网7km,工程总投资561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废水经“A-A-O”工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营后会产生恶臭气味,臭气主要成分为H2S、NH3,本项目主要构筑物“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改良A2/O反应器和污泥池”均为地下式布置,并且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泥池均加盖封闭,只有改良A2/O反应器留有排气孔,有臭气排出,通过预测后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栅渣、砂粒、脱水后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设备消声、减振、隔声及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实现噪声厂界达标。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分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风机房、厂区内道路)采用水泥硬化,一般防渗区(格栅-调节池、一体化设备、污泥池等水工构筑物采用抗渗混凝土刚性防渗。

三、朝天区转斗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转斗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人民政府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转斗乡目前已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0m3/d,其设计处理工艺流程为预处理系统、撇油格栅池、水解酸化调节池、CASS生化池、过滤池等,经过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排放标准。现因原污水处理站使用年限已久,站内设备损坏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且该工艺处理污水受冬季和低温的影响效果不佳,出水水质不稳,达不到相关排放标准,因此已停止使用,场镇管网也不完善,转斗乡生活污水目前处于直排状态。

根据场镇地形及排水分区,规划在广元市朝天区转斗乡新建1座污水处理设施,其日处理污水能力总规模为300m3,总占地面积334.67m2,污水处理方式采用A-A-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配套污水管网5.5km,工程总投资518.6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废水经“A-A-O”工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营后会产生恶臭气味,臭气主要成分为H2S、NH3,本项目主要构筑物“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改良A2/O反应器和污泥池”均为地下式布置,并且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污泥池均加盖封闭,只有改良A2/O反应器留有排气孔,有臭气排出,通过预测后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栅渣、砂粒、脱水后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设备消声、减振、隔声及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实现噪声厂界达标。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分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风机房、厂区内道路)采用水泥硬化,一般防渗区(格栅-调节池、一体化设备、污泥池等水工构筑物采用抗渗混凝土刚性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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