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1-04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两江口上海路旅游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两江口上海路旅游码头

    2、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南河片区滨河南路桂湖人家外滨江绿带处

    3、建设单位: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5、项目概况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嘉陵江、南河两江口处用地1430m2,建设集休闲、观景和码头等功能为一体的简洁大气的游船码头,其中码头面积920m2,休闲广场面积510m2(休闲广场已存在,本次仅涉及其表面装饰),本项目不涉及游船制造,项目所用游船均为外购。并通过浮雕形式注入广元特色文化,加强南河两江口滨水空间的打造,使之形成空间连续体系,强化滨水景观和公共空间的主导地位。

    项目总投资1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建设单位在建设场址南侧设置了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项目附近小区已有设施处理,由市政管网排入大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废气:施工期封闭施工现场,基础开挖作业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清运土方渣土运输车辆顶部应密闭。

    ⑶噪声: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场周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工程边界噪声达标。营运期加强对进出停车场车辆的管理,采取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等措施。

    ⑷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涉水施工淤泥:根据业主提供数据,本项目将产生涉水施工淤泥800m3,淤泥经干化池自然晾晒处理后运往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废弃建筑材料(包括砼砌块、废钢筋、绑扎丝、砖、瓷砖块、废管材)和废包装材料。在施工期要加强对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废建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5)生态环境:施工场地的表层土剥离后,定点堆放,以备后期绿化使用;施工期间及时对产生的临时废弃土石进行及时的回填,挖方即找好填方地,挖方后直接运至填方处填方,尽量减少废弃土石的堆放面积和数量;场地内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不因雨水原因导致水土流失。

    水下施工会破坏水域环境和底质环境,造成对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同时施工会使局部水体中的悬浮物增加,影响水域鱼类等浮游生物的活动范围和生存环境。本项目水域施工属于短期行为,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环境影响会很快消失,基本不会对水域生物产生明显影响。

    7、其他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函[2015]124号)文件复函同意了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广元市水务局以(广水函[2015]222号)文件批复了本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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